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也有部份嬰兒是在父母辦理離婚手續之后才出生的,或是小朋友已上戶口的,但父母離婚后需要遷移至父母其中一方所在戶籍地。那么以上情況的,在給小孩辦理戶籍時,通常除了小孩的出生證之外,還需要到父母的離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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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覃小姐前幾天在為剛剛出生不久的寶寶辦理戶籍登記時,被當地的戶政工作人員要求所提供的香港離婚判令還需要公證及加蓋轉遞章才能認可,這是怎么回事呢,為什么香港官方出具的離婚判令還需要做公證?
據覃小姐講述,她與前夫當時雖在內地辦理的結婚登記,但是是在香港家事法庭辦理的離婚手續,寶寶是在離婚后出生的,所以她到戶政部門給小孩辦理上戶口時,拿的是家事法庭出具的離婚判令原件。根據要求,此文書是需要在香港交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并再加蓋中法轉遞章方可有效在內地使用。
因受兩地疫情隔離政策影響,覃小姐無法過港親身辦理離婚判決令的公證,通過朋友的介紹找到我們香港律師公證網的工作人員。經過一番咨詢,了解到申請人無需來香港,交由香港律師公證網也可以辦理得到該文書的公證,隨即委托我們為其辦理,并按照工作人員指引準備了所需資料。
一、無須過港辦理香港離婚絕對判令公證用于在內地為子女上戶口所需資料:
- 1、香港離婚絕對判令;
- 2、申請人覃小姐的中國身份證。
二、無須過港辦理香港離婚絕對判令公證用于在內地為子女上戶口所需步驟:
- 1、跟香港律師公證網確認信息并支付費用;
- 2、把上述所需資料掃描件發給香港律師公證網;
- 3、律師根據資料開始擬公證草稿;
- 4、客人確認公證草稿后,親自遞交或郵寄上述資料到香港律師公證網;
- 5、由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相關文件;
- 6、文件加蓋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專用轉遞章;
- 7、辦理完成后,客人可選擇自取或是郵寄公證書。
三、無須過港辦理香港離婚絕對判令公證用于在內地為子女上戶口所需時間:
四、香港離婚絕對判令公證樣本用于在內地為子女上戶口
原標題:無須過港,如何辦理香港離婚絕對判令公證用于在內地為子女上戶口之用